內容提要:由中國人權研究會指導、武漢大學人權研究院主辦的“疫情防控中的特定群體權利保障”國際研討會于2020年5月23日在線召開。來自國內外高校、科研機構等近50位學者及實務人員圍繞“不讓一個人掉隊:確保特定群體在疫情下獲得公共服務”“讓每個人享受到公平正義:預防和救濟針對特定群體的歧視”等議題進行了研討交流。
關鍵詞:疫情防控 特定群體權利 公共服務 歧視
2020年5月23日,由中國人權研究會指導、武漢大學人權研究院主辦的“疫情防控中的特定群體權利保障”國際視頻研討會在線召開。來自武漢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復旦大學、中國政法大學、香港大學以及日本、英國、挪威、瑞典、美國等國家和地區(qū)的近50位人權領域的學者及決策者,圍繞“不讓一個人掉隊:確保特定群體在疫情下獲得公共服務”“讓每個人享受到公平正義:預防和救濟針對特定群體的歧視”等主題進行了研討交流。研討會同時在會議平臺轉播,搭配中文字幕和手語翻譯,100多位對議題感興趣的研究者、實務工作者和社群成員觀看了會議。
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中國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戰(zhàn)略成果。這是一次罕見的全球性危機,也是全人類面臨的共同挑戰(zhàn)。作為唯一一家身處武漢的國家人權教育與培訓基地,武漢大學人權研究院與奧斯陸城市大學社會工作系、日本立命館大學生存學研究所、武漢東湖公益服務中心等機構合作,秉持“疫情之下,沒有孤島”的信念,深入探討世界各地在抗疫行動中保護殘障人(尤其是殘障女性)、老年人(包括老年殘障人)、貧困或失業(yè)者等群體的挑戰(zhàn)和策略,意義重大。
一、公共服務,公平正義
會議主辦方選擇“疫情防控中的特定群體權利保障”議題,一個主要原因在于,2020年1月下旬到4月初,主辦方及其合作伙伴直接參與了湖北省“殘障義工網絡”“武漢手語支援小組”等團隊的一線抗疫活動。在此過程中,我們近距離觀察了不同社群,包括殘障人、婦女、兒童、老年人在疫情中面臨的各種困境,總結分析相關癥結所在,也探索出一些值得與同行分享的經驗做法。
在開始關注受疫情影響的殘障群體時,大家感觸最深的事情,是當時黃岡市農村一個患腦癱病的少年,他父親被隔離之后,他一個人在村里面去世了。這個悲劇令人震撼,引起各方陸續(xù)關注更多特定群體受到疫情的沖擊影響。隨著行動和思考的深入,一個主題慢慢浮現(xiàn)出來:不同弱勢群體如何在疫情下平等保障和實現(xiàn)自己的權利。
本次研討會選擇兩個角度來呈現(xiàn)分析問題的框架,以及作為共享行動經驗、探索解決方案的思路:一個是從公共服務角度,“不讓一個人掉隊”,確保每個人都能獲得基本的醫(yī)療、生活保障,有食物、藥品等。 另外一個是從法律救濟角度,確保每一個人都能夠享有公平正義。在疫情影響下,家庭暴力的數(shù)據(jù)在上升,其他各種侵害特定群體權利的事件也有發(fā)生,他們應當平等獲得司法救濟。這些話題用一個共同的信念概括,那就是“疫情之下,沒有孤島”。
與會專家普遍認為,關注特定群體在疫情中的平等權利,并就此加強國際交流、團結合作,很有理論和實踐意義。奧斯陸城市大學社會工作系教授魯尼·哈佛森在主旨演講中指出,受疫情影響,“社交距離”、商業(yè)關停、失業(yè)上升的后果,不是平等地分攤給社會成員,而是受到社會階層、性別、殘障脆弱因素的影響。這次危機有可能加劇社會中的不平等,因此要求更多更好地對特定群體的社會干預。
歐洲各國的社會干預思路可能有三種:第一種是從節(jié)儉方面來考慮政策,降低工資水平、節(jié)省開支、減少相關社會服務,只提供最基本的社會保障。第二種是社會投資方案,歐盟想要在歐盟區(qū)域內推進社會投資方案,運用社會政策來增強對教育、勞工、生育等領域的投入。第三種是能力建設方案,投入資源讓一般人有更多的選擇自己生活方式的自由。無論選擇哪一種或哪幾種混合,都應該確保每個社會成員包括殘障人平等參與和影響決策的資格,這對增強社會成員的韌性、繼續(xù)有效防控疫情,盡快全面從疫情中復蘇,都很關鍵。
二、平等保障,不斷創(chuàng)新
這次會議有兩方面的創(chuàng)新。一個是形式上,為了確保信息無障礙,主辦方把專家的英文發(fā)言口譯為中文,中文變成即時聽打字幕,字幕再共享給手語翻譯,手語翻譯同步翻譯為中國手語。
在會議過程當中,使用英文的參會者可以直接用英文進行交流;對于不使用英文的參會者,可以加入在線轉播平臺,里面既有中文字幕,也有中國手語。這就是主辦方想要強調的,信息交流無障礙。 既然這次會議討論的是對特定群體的權利保障,特定群體當中就包括使用手語的、需要字幕的或者需要朗讀的,等等。確保這些群體無障礙獲取信息,平等參與討論,以符合人權的方式討論人權,是本次研討會議在形式上的一個創(chuàng)新。
另外,在內容上,會議討論了比較前沿的話題,比如說工商業(yè)與人權。一方面,與會專家都強調特定人群的需求,殘障人、女性、老年人他們可能需要一些公共服務。另一方面,發(fā)言嘉賓也提醒大家看到其他主體如工商企業(yè)的影響力和積極作用。企業(yè)責任資源中心研究人員黃鐘指出,疫情影響到全球范圍內靈活就業(yè)、零工經濟和制造業(yè)末端的殘障人,照顧殘障人的女工和女性家庭成員在就業(yè)領域受到更不利的影響。雖然有許多企業(yè)試圖通過將這場危機的成本轉移給供應鏈中的弱勢工人來放棄其“經營的社會許可證”——這不僅加劇了當下的人道主義困境,而且進一步深化了社會的不平等和公眾對市場的不信任感,當下仍然涌現(xiàn)出一些新興的政府和公司的良好實踐,通過采用負責任的商業(yè)行為的方法來應對危機。比如工商企業(yè)采取措施確保弱勢群體(如老年人、殘障人等)能夠無障礙使用水電氣網等基本服務,零售業(yè)采取基本生活物資限購措施,并為有特殊需要的顧客開放特定購物時間和支持渠道等。
三、關注交叉,凝聚共識
就疫情防控中的特定群體權利保障,本次研討會達成的共識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對交叉議題的關注。雖然不同研究者關注的可能是殘障人、婦女、兒童、老年人等不同群體的權利,但是在疫情影響下,這些身份之間發(fā)生了交叉。簡單地從某一個身份角度去探究,無法解決殘障女性、殘障老年人或其他交叉身份者面臨的復雜問題。處理交叉議題意味著跨學科、多方法的努力。為此,我們“與其他人的合作提升了自己的跨學科知識;而自我學習的過程也打開了遇到潛在合作者的新領域”。
英國利茲大學法學院、瑞典隆德大學羅爾·瓦倫堡人權與人道法研究所教授杰拉德·奎因認為,新冠疫情讓人們更重視殘障與老年人的交叉議題:比如機構化背景下,隔離對殘障人、老年人都造成了更嚴重的影響。許多地方的殘障人、老年人實際上遭受了不平等對待,尤其是在健康和相關服務方面。在未來起草新的政策時,應該充分考慮到疫情危機中的交叉議題所帶來的教訓。比如,對老年人住宿機構的明智安排,對“生命質量”不帶偏見地提供平等服務,以及找到更好的渠道與直接受影響的社群一起制定應對危急狀況的方案。
日本立命館大學教授長瀨修補充了具體的殘障歧視導致傷人事件的案例。他還援引歐美國家新冠感染死亡病例中老齡人占比過高的現(xiàn)象,闡釋了老齡歧視的危害,強調要通過國際團結克服能力主義和老年歧視。武漢大學社會學院講師陳昫從社會政策視角分析指出,疫情防控措施應該兼顧老年人及殘障人全時段、全場所、全對象的安全感。在后疫情時代,養(yǎng)老助殘服務形式要肯定并支持基于互聯(lián)網、智能手機等所提供的“線上+線下”抗疫與關懷服務,有序推進“智慧養(yǎng)老”與“智慧助殘”服務體系建設。
美國馬里蘭大學帕克分校博士候選人胡鸞嬌分享了自己對全球殘障女性受疫情影響狀況的研究。殘障女性可能更難以獲取生理衛(wèi)生用品或無障礙醫(yī)療照顧。殘障女性生存狀況相比于其他人群都有較大差距,其內部也有地域、城鄉(xiāng)等差異。殘障女性面臨著長久以來基于殘障的系統(tǒng)性排斥,許多權益受損。在父權家長體系下,相關性別角色期待也給其帶來規(guī)訓和限制。但是,殘障女性不只是消極的被照顧者,可能還承擔著操持家務、輔導功課、掙錢養(yǎng)家的多重角色,許多殘障女性也在積極從事志愿者工作或其他工作。
另外一個共識是關于權利的話語。會議討論特定人群的遭遇或面臨的困境,始終強調他們跟其他所有人一樣,是不可或缺的社會成員,享有固有的尊嚴和平等權利。從認可這一基本權利的立場出發(fā),參會者呼吁在疫情下要確保殘障人有權獲得基本的食物、藥品、醫(yī)療服務,包括呼吸機、急救設備、重癥監(jiān)護。所有這些都是殘障人的權利,不是誰的施舍。這一平等權利的話語,能夠形成最大程度的共識,既是國內社會的共識,也是國際社會的共識,是我們采取下一步合作行動的基礎。
在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復蘇中確保殘障人等處于特定弱勢情境群體的平等權利,是建立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必要而生動的內容,也啟發(fā)了對受疫情影響的更多群體平等權利保護的思考,以及對更廣泛深入的國際交流合作的制度分析。武漢大學國際法研究所副研究員彭芩萱認為,在全球疫情中,對非國民的待遇是一個普遍關切的問題,也是建立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必要組成部分。她還分享了若干修訂《國境衛(wèi)生檢疫法》的思考建議。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傅華伶總結指出,我們在疫情期間或多或少都體驗了某種身心障礙,因此應該對人性的脆弱和多樣保持謙卑;應對疫情帶來的挑戰(zhàn),我們不能放棄共同的權利語言,不論能力主義、老年歧視還是性別歧視、種族歧視等,都會影響到人們的權利,這是未來形成全球權利話語的一個基礎;社會組織、志愿者還有商業(yè)機構都貢獻了獨特的力量,應該重視社會參與對于保護特定群體基本權利的作用,這是實現(xiàn)我們的權利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四、中國經驗,國際認可
來自國內的殘障研究者和實務工作者分享了中國政府及社會各界在抗疫行動中保障殘障人平等權利的一些良好實踐。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研究室調研員胡仲明介紹了疫情發(fā)生以來中國政府為保障殘疾人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所做的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比如提供各種形式的信息無障礙服務和積極心理干預支持等。他指出,張海迪主席代表中國殘聯(lián)和康復國際向聯(lián)合國大會主席、聯(lián)合國秘書長、《殘疾人權利公約》締約國大會主席、世界衛(wèi)生組織等國際組織和主要殘疾人組織領導致信,呼吁國際社會共同關注疫情期間殘疾人照護和權利保護。復旦大學法學院講師林暖暖博士從比較法視角分析了殘障人獲得醫(yī)療服務的法律規(guī)定。一些國家在使用重癥監(jiān)護病房等醫(yī)療資源方面,將殘障人或老年人排除或靠后排序,可能比疾病本身造成對社會更大的破壞。反思這些域外實例,有助于我們基于弱勢群體人權保護的視角認識有關診療活動注意義務標準的法律規(guī)定。
湖北及全國各地的很多殘障人及其義工網絡、社會組織,自身都是抗疫行動當中積極的志愿者,發(fā)揮了很正面、很好的作用。主流媒體和相關自媒體對這些行動的報道,有助于扭轉社會公眾認為殘障人“可憐、被動”的刻板印象。同時,由于社群自身的呼吁,殘障人維系基本生活、維護體面和尊嚴的諸多無障礙需求得以凸顯。這些倡導還間接影響到國務院聯(lián)防聯(lián)控機制印發(fā)了《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造成監(jiān)護缺失兒童救助保護工作方案》以及《民法典》第34條關于緊急狀況下臨時監(jiān)護的規(guī)定。此外,在助力殘障人復工方面,一些企業(yè)、社會組織積極跟地方殘聯(lián)合作,探索了有益經驗與創(chuàng)新模式。國際勞工組織全球商業(yè)與殘障網絡中國分支秘書長周海濱分享了其所在機構在中國與各地殘聯(lián)、企業(yè)、社會組織合作,為受疫情影響的殘障人提供在線培訓課程、社群聯(lián)結和多種就業(yè)支持的經驗。
五、參與無礙,共鑄未來
這一次席卷全球的新冠疫情,確實給殘障人等特定群體的人權保障帶來了挑戰(zhàn)。比如說在一些歐美國家,給老年人、殘障人較少的醫(yī)療資源,其背后可能有一種所謂的民意或者社會觀念,那就是:在這樣的危機下面,出于一種效率考慮,或出于某種公平的考慮,可以給他們較少的資源。此外,不少國家和地區(qū)的疫情防控措施影響到穩(wěn)定的藥品供給、身心健康治療服務、社會支持網絡等,給特定群體帶來了不合比例的不利影響,可能構成歧視。由于疫情暴發(fā)很突然,相關立法或應急方案難以充分考慮其影響,這是一個現(xiàn)實。再加上采取的防控隔離措施前所未有,無法借鑒歷史經驗,就更有可能發(fā)生對不同群體影響不均的情況。但是,在疫情防控取得戰(zhàn)略成果之際,我們應當及時反思各種臨時或長期措施帶來的影響,特別是對脆弱人群的不利影響。這對于防控常態(tài)化、避免疫情反復或應對潛在的下一次爆發(fā),都有關鍵意義。
奧斯陸大學法學院、挪威人權研究中心研究員瑞佛·胡斯塔德博士分析了挪威社會中的移民工人、心智障礙者和低收入人群在疫情中的遭遇。她強調,一些國家確實以緊急狀態(tài)為由克減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以及美洲、歐洲區(qū)域人權標準中的相關義務。國家可以限制集會、遷徙自由等權利以確保“公共衛(wèi)生”之利益。但即便如此,國家仍必須確保平等和不歧視,這是不可克減的絕對義務。為了應對疫情防控措施對人權觀念尤其是平等和非歧視價值的沖擊,有必要重申《世界人權宣言》及人權法體系所明確的人權基本內涵,即所有人的所有權利都是平等、不可分割的。
回到國內語境,殘障理論研究和相關應用人權研究的啟發(fā)在于:在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的過程當中,決策者應當考慮到所有相關措施,不論暫時還是長期的,其對于殘障人等特定群體的影響是不一樣的。同時,決策者也不是當然就預先知曉殘障人的這些需求或感受,而需要實證研究的支持、理論觀念的更新,以及傾聽社群、社會組織的呼吁。由此,公共服務部門制定新的應急方案,以及經濟社會各方面的復蘇方案、“十四五”規(guī)劃或者法律草案,都要確保各種特定群體的無障礙參與。只有確保殘障人、老年人、婦女、兒童等受到影響的群體自己參與到這個政策制定過程來,得到必要協(xié)助,通過無障礙環(huán)境反映自己的需求,所制定出來的應急方案、經濟復蘇方案等,才會更加具有包容性。如此才能真正尊重、保障和實現(xiàn)這些特定群體的權利,在未來的日常工作中或者應對緊急狀況時,他們都能作為這個團結友愛社會的一員,得到平等對待與公正保障。
?。◤埲f洪,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武漢大學人權研究院執(zhí)行院長 丁鵬,武漢大學法學院博士研究生。)
關鍵詞:疫情防控 特定群體權利 公共服務 歧視
2020年5月23日,由中國人權研究會指導、武漢大學人權研究院主辦的“疫情防控中的特定群體權利保障”國際視頻研討會在線召開。來自武漢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復旦大學、中國政法大學、香港大學以及日本、英國、挪威、瑞典、美國等國家和地區(qū)的近50位人權領域的學者及決策者,圍繞“不讓一個人掉隊:確保特定群體在疫情下獲得公共服務”“讓每個人享受到公平正義:預防和救濟針對特定群體的歧視”等主題進行了研討交流。研討會同時在會議平臺轉播,搭配中文字幕和手語翻譯,100多位對議題感興趣的研究者、實務工作者和社群成員觀看了會議。
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中國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戰(zhàn)略成果。這是一次罕見的全球性危機,也是全人類面臨的共同挑戰(zhàn)。作為唯一一家身處武漢的國家人權教育與培訓基地,武漢大學人權研究院與奧斯陸城市大學社會工作系、日本立命館大學生存學研究所、武漢東湖公益服務中心等機構合作,秉持“疫情之下,沒有孤島”的信念,深入探討世界各地在抗疫行動中保護殘障人(尤其是殘障女性)、老年人(包括老年殘障人)、貧困或失業(yè)者等群體的挑戰(zhàn)和策略,意義重大。
一、公共服務,公平正義
會議主辦方選擇“疫情防控中的特定群體權利保障”議題,一個主要原因在于,2020年1月下旬到4月初,主辦方及其合作伙伴直接參與了湖北省“殘障義工網絡”“武漢手語支援小組”等團隊的一線抗疫活動。在此過程中,我們近距離觀察了不同社群,包括殘障人、婦女、兒童、老年人在疫情中面臨的各種困境,總結分析相關癥結所在,也探索出一些值得與同行分享的經驗做法。
在開始關注受疫情影響的殘障群體時,大家感觸最深的事情,是當時黃岡市農村一個患腦癱病的少年,他父親被隔離之后,他一個人在村里面去世了。這個悲劇令人震撼,引起各方陸續(xù)關注更多特定群體受到疫情的沖擊影響。隨著行動和思考的深入,一個主題慢慢浮現(xiàn)出來:不同弱勢群體如何在疫情下平等保障和實現(xiàn)自己的權利。
本次研討會選擇兩個角度來呈現(xiàn)分析問題的框架,以及作為共享行動經驗、探索解決方案的思路:一個是從公共服務角度,“不讓一個人掉隊”,確保每個人都能獲得基本的醫(yī)療、生活保障,有食物、藥品等。 另外一個是從法律救濟角度,確保每一個人都能夠享有公平正義。在疫情影響下,家庭暴力的數(shù)據(jù)在上升,其他各種侵害特定群體權利的事件也有發(fā)生,他們應當平等獲得司法救濟。這些話題用一個共同的信念概括,那就是“疫情之下,沒有孤島”。
與會專家普遍認為,關注特定群體在疫情中的平等權利,并就此加強國際交流、團結合作,很有理論和實踐意義。奧斯陸城市大學社會工作系教授魯尼·哈佛森在主旨演講中指出,受疫情影響,“社交距離”、商業(yè)關停、失業(yè)上升的后果,不是平等地分攤給社會成員,而是受到社會階層、性別、殘障脆弱因素的影響。這次危機有可能加劇社會中的不平等,因此要求更多更好地對特定群體的社會干預。
歐洲各國的社會干預思路可能有三種:第一種是從節(jié)儉方面來考慮政策,降低工資水平、節(jié)省開支、減少相關社會服務,只提供最基本的社會保障。第二種是社會投資方案,歐盟想要在歐盟區(qū)域內推進社會投資方案,運用社會政策來增強對教育、勞工、生育等領域的投入。第三種是能力建設方案,投入資源讓一般人有更多的選擇自己生活方式的自由。無論選擇哪一種或哪幾種混合,都應該確保每個社會成員包括殘障人平等參與和影響決策的資格,這對增強社會成員的韌性、繼續(xù)有效防控疫情,盡快全面從疫情中復蘇,都很關鍵。
二、平等保障,不斷創(chuàng)新
這次會議有兩方面的創(chuàng)新。一個是形式上,為了確保信息無障礙,主辦方把專家的英文發(fā)言口譯為中文,中文變成即時聽打字幕,字幕再共享給手語翻譯,手語翻譯同步翻譯為中國手語。
在會議過程當中,使用英文的參會者可以直接用英文進行交流;對于不使用英文的參會者,可以加入在線轉播平臺,里面既有中文字幕,也有中國手語。這就是主辦方想要強調的,信息交流無障礙。 既然這次會議討論的是對特定群體的權利保障,特定群體當中就包括使用手語的、需要字幕的或者需要朗讀的,等等。確保這些群體無障礙獲取信息,平等參與討論,以符合人權的方式討論人權,是本次研討會議在形式上的一個創(chuàng)新。
另外,在內容上,會議討論了比較前沿的話題,比如說工商業(yè)與人權。一方面,與會專家都強調特定人群的需求,殘障人、女性、老年人他們可能需要一些公共服務。另一方面,發(fā)言嘉賓也提醒大家看到其他主體如工商企業(yè)的影響力和積極作用。企業(yè)責任資源中心研究人員黃鐘指出,疫情影響到全球范圍內靈活就業(yè)、零工經濟和制造業(yè)末端的殘障人,照顧殘障人的女工和女性家庭成員在就業(yè)領域受到更不利的影響。雖然有許多企業(yè)試圖通過將這場危機的成本轉移給供應鏈中的弱勢工人來放棄其“經營的社會許可證”——這不僅加劇了當下的人道主義困境,而且進一步深化了社會的不平等和公眾對市場的不信任感,當下仍然涌現(xiàn)出一些新興的政府和公司的良好實踐,通過采用負責任的商業(yè)行為的方法來應對危機。比如工商企業(yè)采取措施確保弱勢群體(如老年人、殘障人等)能夠無障礙使用水電氣網等基本服務,零售業(yè)采取基本生活物資限購措施,并為有特殊需要的顧客開放特定購物時間和支持渠道等。
三、關注交叉,凝聚共識
就疫情防控中的特定群體權利保障,本次研討會達成的共識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對交叉議題的關注。雖然不同研究者關注的可能是殘障人、婦女、兒童、老年人等不同群體的權利,但是在疫情影響下,這些身份之間發(fā)生了交叉。簡單地從某一個身份角度去探究,無法解決殘障女性、殘障老年人或其他交叉身份者面臨的復雜問題。處理交叉議題意味著跨學科、多方法的努力。為此,我們“與其他人的合作提升了自己的跨學科知識;而自我學習的過程也打開了遇到潛在合作者的新領域”。
英國利茲大學法學院、瑞典隆德大學羅爾·瓦倫堡人權與人道法研究所教授杰拉德·奎因認為,新冠疫情讓人們更重視殘障與老年人的交叉議題:比如機構化背景下,隔離對殘障人、老年人都造成了更嚴重的影響。許多地方的殘障人、老年人實際上遭受了不平等對待,尤其是在健康和相關服務方面。在未來起草新的政策時,應該充分考慮到疫情危機中的交叉議題所帶來的教訓。比如,對老年人住宿機構的明智安排,對“生命質量”不帶偏見地提供平等服務,以及找到更好的渠道與直接受影響的社群一起制定應對危急狀況的方案。
日本立命館大學教授長瀨修補充了具體的殘障歧視導致傷人事件的案例。他還援引歐美國家新冠感染死亡病例中老齡人占比過高的現(xiàn)象,闡釋了老齡歧視的危害,強調要通過國際團結克服能力主義和老年歧視。武漢大學社會學院講師陳昫從社會政策視角分析指出,疫情防控措施應該兼顧老年人及殘障人全時段、全場所、全對象的安全感。在后疫情時代,養(yǎng)老助殘服務形式要肯定并支持基于互聯(lián)網、智能手機等所提供的“線上+線下”抗疫與關懷服務,有序推進“智慧養(yǎng)老”與“智慧助殘”服務體系建設。
美國馬里蘭大學帕克分校博士候選人胡鸞嬌分享了自己對全球殘障女性受疫情影響狀況的研究。殘障女性可能更難以獲取生理衛(wèi)生用品或無障礙醫(yī)療照顧。殘障女性生存狀況相比于其他人群都有較大差距,其內部也有地域、城鄉(xiāng)等差異。殘障女性面臨著長久以來基于殘障的系統(tǒng)性排斥,許多權益受損。在父權家長體系下,相關性別角色期待也給其帶來規(guī)訓和限制。但是,殘障女性不只是消極的被照顧者,可能還承擔著操持家務、輔導功課、掙錢養(yǎng)家的多重角色,許多殘障女性也在積極從事志愿者工作或其他工作。
另外一個共識是關于權利的話語。會議討論特定人群的遭遇或面臨的困境,始終強調他們跟其他所有人一樣,是不可或缺的社會成員,享有固有的尊嚴和平等權利。從認可這一基本權利的立場出發(fā),參會者呼吁在疫情下要確保殘障人有權獲得基本的食物、藥品、醫(yī)療服務,包括呼吸機、急救設備、重癥監(jiān)護。所有這些都是殘障人的權利,不是誰的施舍。這一平等權利的話語,能夠形成最大程度的共識,既是國內社會的共識,也是國際社會的共識,是我們采取下一步合作行動的基礎。
在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復蘇中確保殘障人等處于特定弱勢情境群體的平等權利,是建立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必要而生動的內容,也啟發(fā)了對受疫情影響的更多群體平等權利保護的思考,以及對更廣泛深入的國際交流合作的制度分析。武漢大學國際法研究所副研究員彭芩萱認為,在全球疫情中,對非國民的待遇是一個普遍關切的問題,也是建立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必要組成部分。她還分享了若干修訂《國境衛(wèi)生檢疫法》的思考建議。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傅華伶總結指出,我們在疫情期間或多或少都體驗了某種身心障礙,因此應該對人性的脆弱和多樣保持謙卑;應對疫情帶來的挑戰(zhàn),我們不能放棄共同的權利語言,不論能力主義、老年歧視還是性別歧視、種族歧視等,都會影響到人們的權利,這是未來形成全球權利話語的一個基礎;社會組織、志愿者還有商業(yè)機構都貢獻了獨特的力量,應該重視社會參與對于保護特定群體基本權利的作用,這是實現(xiàn)我們的權利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四、中國經驗,國際認可
來自國內的殘障研究者和實務工作者分享了中國政府及社會各界在抗疫行動中保障殘障人平等權利的一些良好實踐。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研究室調研員胡仲明介紹了疫情發(fā)生以來中國政府為保障殘疾人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所做的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比如提供各種形式的信息無障礙服務和積極心理干預支持等。他指出,張海迪主席代表中國殘聯(lián)和康復國際向聯(lián)合國大會主席、聯(lián)合國秘書長、《殘疾人權利公約》締約國大會主席、世界衛(wèi)生組織等國際組織和主要殘疾人組織領導致信,呼吁國際社會共同關注疫情期間殘疾人照護和權利保護。復旦大學法學院講師林暖暖博士從比較法視角分析了殘障人獲得醫(yī)療服務的法律規(guī)定。一些國家在使用重癥監(jiān)護病房等醫(yī)療資源方面,將殘障人或老年人排除或靠后排序,可能比疾病本身造成對社會更大的破壞。反思這些域外實例,有助于我們基于弱勢群體人權保護的視角認識有關診療活動注意義務標準的法律規(guī)定。
湖北及全國各地的很多殘障人及其義工網絡、社會組織,自身都是抗疫行動當中積極的志愿者,發(fā)揮了很正面、很好的作用。主流媒體和相關自媒體對這些行動的報道,有助于扭轉社會公眾認為殘障人“可憐、被動”的刻板印象。同時,由于社群自身的呼吁,殘障人維系基本生活、維護體面和尊嚴的諸多無障礙需求得以凸顯。這些倡導還間接影響到國務院聯(lián)防聯(lián)控機制印發(fā)了《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造成監(jiān)護缺失兒童救助保護工作方案》以及《民法典》第34條關于緊急狀況下臨時監(jiān)護的規(guī)定。此外,在助力殘障人復工方面,一些企業(yè)、社會組織積極跟地方殘聯(lián)合作,探索了有益經驗與創(chuàng)新模式。國際勞工組織全球商業(yè)與殘障網絡中國分支秘書長周海濱分享了其所在機構在中國與各地殘聯(lián)、企業(yè)、社會組織合作,為受疫情影響的殘障人提供在線培訓課程、社群聯(lián)結和多種就業(yè)支持的經驗。
五、參與無礙,共鑄未來
這一次席卷全球的新冠疫情,確實給殘障人等特定群體的人權保障帶來了挑戰(zhàn)。比如說在一些歐美國家,給老年人、殘障人較少的醫(yī)療資源,其背后可能有一種所謂的民意或者社會觀念,那就是:在這樣的危機下面,出于一種效率考慮,或出于某種公平的考慮,可以給他們較少的資源。此外,不少國家和地區(qū)的疫情防控措施影響到穩(wěn)定的藥品供給、身心健康治療服務、社會支持網絡等,給特定群體帶來了不合比例的不利影響,可能構成歧視。由于疫情暴發(fā)很突然,相關立法或應急方案難以充分考慮其影響,這是一個現(xiàn)實。再加上采取的防控隔離措施前所未有,無法借鑒歷史經驗,就更有可能發(fā)生對不同群體影響不均的情況。但是,在疫情防控取得戰(zhàn)略成果之際,我們應當及時反思各種臨時或長期措施帶來的影響,特別是對脆弱人群的不利影響。這對于防控常態(tài)化、避免疫情反復或應對潛在的下一次爆發(fā),都有關鍵意義。
奧斯陸大學法學院、挪威人權研究中心研究員瑞佛·胡斯塔德博士分析了挪威社會中的移民工人、心智障礙者和低收入人群在疫情中的遭遇。她強調,一些國家確實以緊急狀態(tài)為由克減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以及美洲、歐洲區(qū)域人權標準中的相關義務。國家可以限制集會、遷徙自由等權利以確保“公共衛(wèi)生”之利益。但即便如此,國家仍必須確保平等和不歧視,這是不可克減的絕對義務。為了應對疫情防控措施對人權觀念尤其是平等和非歧視價值的沖擊,有必要重申《世界人權宣言》及人權法體系所明確的人權基本內涵,即所有人的所有權利都是平等、不可分割的。
回到國內語境,殘障理論研究和相關應用人權研究的啟發(fā)在于:在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的過程當中,決策者應當考慮到所有相關措施,不論暫時還是長期的,其對于殘障人等特定群體的影響是不一樣的。同時,決策者也不是當然就預先知曉殘障人的這些需求或感受,而需要實證研究的支持、理論觀念的更新,以及傾聽社群、社會組織的呼吁。由此,公共服務部門制定新的應急方案,以及經濟社會各方面的復蘇方案、“十四五”規(guī)劃或者法律草案,都要確保各種特定群體的無障礙參與。只有確保殘障人、老年人、婦女、兒童等受到影響的群體自己參與到這個政策制定過程來,得到必要協(xié)助,通過無障礙環(huán)境反映自己的需求,所制定出來的應急方案、經濟復蘇方案等,才會更加具有包容性。如此才能真正尊重、保障和實現(xiàn)這些特定群體的權利,在未來的日常工作中或者應對緊急狀況時,他們都能作為這個團結友愛社會的一員,得到平等對待與公正保障。
?。◤埲f洪,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武漢大學人權研究院執(zhí)行院長 丁鵬,武漢大學法學院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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