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9月24日,中國人權研究會在京舉行“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 推動人權事業(yè)全面發(fā)展”座談會。會上,人權研究領域專家學者、國家人權教育與培訓基地相關負責人,習近平經濟思想、習近平生態(tài)文明思想、習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領域專家學者等50余人圍繞相關議題展開研討交流。“仁之言”將逐篇登載與會嘉賓發(fā)言,以饗讀者。
堅持問題導向,努力破解人權法治保障領域的各種問題
中國人權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政法大學校長
馬懷德
中國人權研究會召開學習領會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的座談會,非常及時,也非常必要。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是我們國家歷史上關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次重要會議,不僅全面部署了新時代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項重大舉措,也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xiàn)代化的基本原則、重大任務、根本保證?!稕Q定》還專門有一段涉及到了人權方面的內容,與十八屆三中全會、十九屆三中全會甚至更早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的相關文件比較,應該說這是第一次專段論述關于加強人權司法執(zhí)法保障的內容。這對中國人權研究會而言是一次非常重要的機遇,使我們能夠有機會認真面對、深入研究當前人權問題,特別是人權法治保障的各種問題。我談三點個人認識。
第一,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中強調,堅持全面依法治國是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xiàn)代化的一項基本原則。全面深化改革,以中國式現(xiàn)代化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yè),需要堅持六大原則。這六大原則中第一次將全面依法治國作為一項重要的原則論述,堅持全面依法治國就是堅持把國家各方面工作納入法治軌道、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在人權保障領域,就是要用法治的方式推動人權事業(yè),將人權事業(yè)的發(fā)展納入法治軌道,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加強人權保障。站在中國式現(xiàn)代化的戰(zhàn)略高度,充分認識加強人權法治保障的重要意義是時代的要求。
第二,《決定》部署了在人權法治領域需要重點關注、重點解決的一些實際問題。一是提出要堅持正確人權觀,加強人權的執(zhí)法司法保障。這是一個總原則。在人權的執(zhí)法司法事業(yè)中堅持正確的人權觀,就要用法治的方式來保障人權事業(yè),所以要加強人權的執(zhí)法司法保障。二是完善事前審查、事中審查、事后糾正的工作機制。很多年前有學者就提出了所有涉及人身自由、人格尊嚴、財產權的強制措施、行政處罰、刑事處罰都應該設立相應的人權保障事前審查。事中監(jiān)督就是防止在強制措施過程中的各種侵犯人權的現(xiàn)象發(fā)生,一旦發(fā)現(xiàn),要及時撤銷變更相關的強制措施。事后糾正就是如果發(fā)生了侵犯人權的強制措施、行政處罰或者其他執(zhí)法司法活動并造成損害,國家要承擔賠償責任,要事后及時糾正涉及的冤錯案件。三是完善制度。制度是關鍵,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六大原則中也有“堅持以制度建設為主線”?!稕Q定》中明確提出了完善涉及公民人身權利強制措施、以及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措施的制度。我理解的就是要對已有的制度進一步完善,因為這些制度的適用和實踐還存在問題。我從事行政法學研究,非常理解全會的精神是要在這些領域里杜絕侵犯人權的現(xiàn)象、減少侵犯人權的可能性,要扎緊制度的籠子,防止在強制措施中出現(xiàn)侵犯人權現(xiàn)象的可能性。四是查處犯罪《決定》要求依法查處利用職權徇私枉法、非法拘禁、刑訊逼供等犯罪行為,因為這些是在我們的執(zhí)法司法中的頑瘴痼疾。《決定》重點點出了這三大類犯罪,因為這都是實際在基層執(zhí)法過程中時有發(fā)生的,所以要查處這類犯罪行為,遏制這種犯罪現(xiàn)象。五是實行律師辯護全覆蓋。國家從宏觀戰(zhàn)略的角度去提供資源支持,保障律師辯護全覆蓋的實現(xiàn)。六是建立輕微犯罪記錄封存制度。實際上是防止我們說的“連坐”,防止因為輕微違法犯罪影響家庭,影響個人的未來發(fā)展。七是加強執(zhí)法司法保護。防止、糾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健全依法甄別冤錯案件的機制。十八大之后我們已經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但是仍然要繼續(xù)確保執(zhí)法司法過程中的對企業(yè)人身財產權、個人企業(yè)家的人權的司法保護。八是完善國家賠償制度?!吨腥A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的修改現(xiàn)在已經納入了全國人大的立法計劃,其本質還是一個人權保障法,保障公民個人的權利受到國家的侵害之后能夠接受彌補救濟,獲得相應的補償賠償。這個制度實施了很多年,但是賠償金額、賠償案件的數(shù)量、賠償?shù)男Ч€有待進一步提升。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文件中明確提出了要完善國家賠償制度,實際上就是要修改國家賠償法。
第三,要抓好落實,深化人權法治保障領域的各項重大課題的研究。習近平總書記在三中全會的閉幕會有句話“以釘釘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實”,求真務實抓落實,敢做善為抓落實。那么對于我們人權研究領域的同志而言,就是要把前面講到的這些涉及人權領域的各種機制制度和法律修改完善健全,把研究工作做好,推動人權法治領域的各項制度機制和法律不斷完善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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