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9日,由中國政法大學人權研究院主辦的第二期中國政法大學人權論壇在該校海淀校區(qū)順利舉辦。論壇主題為“在水和衛(wèi)生方面實現人權:實質平等的視角”。荷蘭瓦格寧根大學國際人權法副教授英格·溫克勒(Inga Winkler)、中國政法大學人權研究院孫萌教授作為聯(lián)合主講人,分享了對在水和衛(wèi)生方面實現人權和實質平等的看法。中國政法大學人權研究院劉小楠教授、武文揚老師擔任與談人。論壇由中國政法大學人權研究院副院長楊博超副教授主持。
英格·溫克勒從法律和人權角度出發(fā),回顧了水與衛(wèi)生設施的權利作為人權被國際認可的歷程。她指出,早期的國際條約中并未專門提及水和衛(wèi)生設施,自90年代起,特別是2010年聯(lián)合國大會決議明確承認了“享有安全和清潔飲水和衛(wèi)生設施的權利是一項人權”。溫克勒同時指出,盡管這些權利在國際上得到承認,但全球仍有大量人口難以獲得安全的水和衛(wèi)生設施,存在系統(tǒng)性不平等現象,且女性、殘障人士等群體面臨更大挑戰(zhàn)。她為實現水和衛(wèi)生設施的權利對于充分享受生命和所有人權來說必不可少,而對現狀做出改變應調整社會結構和文化觀念,通過社會運動和積極政策推動實現水與衛(wèi)生設施的普遍可及性。
孫萌結合自身研究,探討了保障水權的重要意義及其現狀。孫萌指出,水是生存的基本需求,但其對于水權的保障仍存在重大挑戰(zhàn),且女性等特定群體在水權的實際享有上面臨更多的困難。她強調,水權的國際認可雖在逐步推進,但許多國家仍未充分落此項權利。孫萌介紹了我國在保障水權方面的積極實踐,但同時指出我國仍面臨水資源短缺、污染和水資源地域分配不均等問題,相關法律法規(guī)也需進一步完善。她呼吁政府在落實聯(lián)合國2030可持續(xù)發(fā)展議程過程中采取更多措施,確保水的可獲得性、可及性、可負擔性,提升水的質量,促進水權的平等保障。
中國政法大學人權研究院劉小楠教授、武文揚老師作為與談人,與主講人就水權和衛(wèi)生權保障中的性別因素、水權保障的國際合作、經濟社會文化權利的實現和資源分配等問題分享觀點。
論壇現場氣氛熱烈,與會師生就我國與歐洲國家在保障水權與衛(wèi)生權的實踐展開深入交流,并討論了在實現清潔飲用水和衛(wèi)生設施權利中減少或消除系統(tǒng)性不平等的可能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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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 | 賓灝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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