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人權法學是中國自主知識體系建構的重要領域和關鍵環(huán)節(jié),不僅有助于保障和促進國內人權事業(yè)的發(fā)展,而且有助于提升中國在國際人權領域的話語權和影響力。人權法學自主知識體系包含具體知識、知識模塊、知識結構3個層面。當代中國的學術發(fā)展和文化自信,需要在學科體系的拓展提升、學術體系的深化補強、話語體系的規(guī)劃設計3個方面相互構建、協(xié)同推進,以回應國家重大戰(zhàn)略需求;通過推動知識個性化、體系化和人才隊伍建設的持續(xù)化、專業(yè)化發(fā)展,進一步強化中國人權法學自主知識體系在國際人權領域的話語權。中國人權法學術界和實踐界不僅需要增強人權法學自主知識體系的信心和自覺,而且需要妥善把握自主知識個性和普遍知識共性之間的平衡,通過拓寬人權法學知識體系的視野和培養(yǎng)高水平的新時代法治人才來確立、鞏固、不斷完善人權法學領域的自主知識體系。
[關鍵詞]人權法學;自主知識體系;體系互構;理論自覺
哲學社會科學的發(fā)展水平反映了一個民族的思維能力、精神品格、文明素質,體現(xiàn)了一個國家的綜合國力和國際競爭力。作為法學領域的新興學科,人權法學日漸受到國內學術界關注,逐步厘清了基本問題、確定了研究方法、構建了理論體系,目前難以實現(xiàn)體系化的知識創(chuàng)新,以回答世界和時代的人權詰問。筆者認為,學術界應當適應中國式現(xiàn)代化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需要,擺脫中國人權法學的發(fā)展困境,在基本概念、基本問題、基本理論方面完成知識建構,實現(xiàn)從被動的“功課補足”轉變?yōu)橹鲃拥?ldquo;智慧輸出”。此過程的關鍵在于直面現(xiàn)實困境、強化理論詮釋力、跨越認知界限、消除體制桎梏,從宏觀維度論證構建中國人權法自主知識體系的迫切性,激發(fā)實踐潛力,在微觀層面細致剖析實施策略和具體舉措,將中國經驗提煉為中國答案、中國路徑、中國選擇、中國模式。
一、人權法學自主知識體系何以必要
鑒于全球人權治理結構性矛盾日益凸顯,曾經被奉為圭臬的西式人權法學的諸多教條和邏輯既無力解釋“西方之亂”和西式人權困境,又無力回答“世界怎么了”“世界向何處去”等時代之問、世界之問。在西式人權法學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戰(zhàn)之際,中國人權法學研究者應當立足中國的歷史與現(xiàn)實、理論與實踐,努力實現(xiàn)對西式人權話語的超越。人權法學自主知識體系植根于既有基礎,從研究視角、論證立場、價值導向、知識體系內部自然形成鮮明的自主色彩和獨特屬性。人權法學自主知識體系的構建并非意味著割裂既有知識體系,而是發(fā)掘并且確立自身獨特的理念和方法論特色,實現(xiàn)同現(xiàn)有知識體系的有機銜接和互補發(fā)展。
?。ㄒ唬┤藱喾ㄗ灾髦R體系的歷史觀察
長期以來,中國既未明確樹立構建人權法學自主知識體系的自覺意識,又未在形成自主的人權法學科體系方面達成共識。“人權”一詞,自清朝末期經由日本轉譯傳入中國,不僅受到地域文化和發(fā)展階段等多重因素的交織影響,而且因日本學者將西方“自然權利”概念轉譯為“天賦人權”而進一步加劇了“人權”在中國的理解難度,致使早期人權概念在明確性方面存在顯著不足。除了翻譯方面的偏差疊加,中國傳統(tǒng)思想向來只有“民本 ”而無“人權”的固有觀念,導致“人權”的基本概念在中國現(xiàn)代知識體系長期缺失且滯后,使國人普遍對人權法缺乏基本認知。知識的匱乏自然無法構建知識體系,遑論自主性。1991年,中國人權研究興起,但是局限于歷史知識的斷層和政策導向的慣性,學術界在知識積累和廣度拓展方面略顯不足,難以完全支撐人權法學基礎研究的自主框架。這并不意味著人權法是被西方壟斷的法律機制,眾多學者已經洞察到,隨著時代的發(fā)展,中國日益成為人權法規(guī)范構建和觀念平衡不可或缺的力量,推動人權法領域展現(xiàn)愈發(fā)顯著的文明交匯和文化多元特征。
從學術演進的歷史視角審視,1895年,嚴復在天津《直報》刊載的《論世變之亟》和《辟韓》等文章中援引了西方學者言論——“惟天生民,各具賦畀”與“民之自由,天之所畀,吾又烏得而靳之”,其精髓近似盧梭“人生而自由”的宣言,意味著中國人權法早期在形成理論體系時借鑒了西方學術界的既有成果。在此階段,中國人權法學對西方成果的借鑒停留在表面模仿的層次,未能實現(xiàn)深層次的融合與創(chuàng)新。長期在一定程度上使用西方的人權理論、學術、知識、觀點、原理、概念、范疇、標準、話語解讀中國的人權法治實踐,“一切刻舟求劍、照貓畫虎、生搬硬套、依樣畫葫蘆的做法都是無濟于事的。”鑒于此,中國人權法學需要內生動力轉型,深入植根于中國人權實踐的沃土,緊密結合本國國情,致力于解決本土問題,貢獻具有中國特色的智慧和方案。這一過程應當避免單純依賴“拿來主義”,避免盲目追隨西方人權標準和陷入“自我東方化”的誤區(qū),應當堅持獨立自主的原則,深入挖掘和弘揚中華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的人權因子,積極推動人權法學的本土化、時代化、大眾化。
?。ǘ┤藱喾ǖ男再|推動中國貢獻自主知識體系
中國之所以需要構建人權法學的自主知識體系,是因為中國和西方國家的歷史背景、文化根基、社會發(fā)展路徑存在差異,盲目追隨或者模仿不適合中國的實際情況。西方人權理念的形成植根于西方社會從“上帝—子民”架構向抽象化、個體化、自我為中心的現(xiàn)代轉型,這種轉型以社會契約重構人際紐帶與合作基石,使天賦人權成為現(xiàn)代政治合法性的核心支柱。這一轉型路徑在中國近現(xiàn)代史上的嘗試均以挫敗告終,西方個人主義和自由主義思潮雖然有助于國人掙脫思想束縛,但是以個人自由為核心、重構社會秩序的愿景不符合中國群體本位的深厚文化根基,忽視了中國歷史演進的獨特邏輯。在構建人權法學自主知識體系的過程中,首要任務是澄清思想誤區(qū)。部分觀念對人權法的現(xiàn)實復雜性進行理想化曲解,誤以為人權法具有超國界性的特征,是各國遵循的統(tǒng)一標準,強調解釋和適用的同質性,進而將人權法簡化為通用的知識,忽視國家自主知識體系構建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妒澜缛藱嘈浴罚?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對“根據(jù)自然本性”(by nature)和“生而”(born)表述的摒棄,體現(xiàn)了人權植根于理性和良心的普遍性,而不是強制認可西方文明的標準化思維方式。唯有如此,國家才能培育出植根于本土且多元并蓄的人權理論生態(tài),促進國家意志和本土理論和諧共生。
構建中國人權法學自主知識體系的核心議題,應當聚焦確保人權法展現(xiàn)文明多樣性的面貌。在人權理論交鋒的舞臺上,西方社會組織模式因工業(yè)時代實現(xiàn)了全球擴散而使自然權利式的人權理論獲得話語優(yōu)勢,非西方國家在人權方面做出的努力往往被邊緣化或者被視為補充。人權概念源自西方,后來演化為全人類的權利,這一過程彰顯了人權概念的廣泛包容性,也留下了廣闊的闡釋余地。在這一框架下,不同文明體系得以探尋彼此的共通之處,發(fā)現(xiàn)相互兼容的價值交匯點。展望未來,隨著發(fā)展中國家聲音的日益壯大,源自不同國家和地域的人權法理念逐步融入國際議題。當國際社會中不同區(qū)域、不同國家人權法的概念、體系、結構反映出明顯的獨特色彩時,對同一概念的不同解釋較為常見,表明中國構建人權法學自主知識體系勢在必行,是推動人權法體系健康多元發(fā)展的關鍵所在。
?。ㄈ┤藱喾ㄗ灾髦R體系的供給鏈與需求鏈
建構中國人權法的自主知識體系,是一個問題導向、實踐導向、需求導向的工作框架,實質在于通過“理論創(chuàng)新—人才培養(yǎng)—話語鞏固”的供給鏈滿足中國提升話語能力和國際形象的需求鏈,進而以知識積累破解當前面臨的實踐前沿問題。
第一,西方人權法學界難以真正理解非西方世界的獨特理念。中國深刻認同并且致力于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時代化,在人權法領域尤為強調指導思想的核心地位。這種模式的深邃內涵往往超越了一般外國學者以及實踐者的直觀理解范疇,需要依托系統(tǒng)化的知識體系透徹地闡釋中國人權事業(yè)的偉大成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fā)布的《中國的人權狀況》概括了中國人權實踐的鮮明特征:“中國的人權具有三個顯著的特點:一是廣泛性。享受人權的主體不是少數(shù)人,也不是某些階級和階層的一部分人,而是全體中國公民。中國公民所享受的人權范圍是廣泛的,不僅包括生存權、人身權和政治權利,而且包括經濟、文化、社會等各方面的權利。國家不僅十分注重保障個人人權,而且注重維護集體人權。二是公平性。中國實行社會主義制度,消滅了剝削制度和剝削階級,各項公民權利不受金錢和財產狀況以及民族、種族、性別、職業(yè)、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居住期限的限制,為全社會的公民平等地享有。三是真實性。國家為人權的實現(xiàn)從制度上、法律上、物質上給予保障。憲法和法律中規(guī)定的各種公民權利,同人們在現(xiàn)實生活中所享受的權利是一致的。”這些特征植根于中國獨有的人權價值觀體系,包括人民主體論、共同富裕論、生存發(fā)展論,與西方人權法領域的傳統(tǒng)觀念迥異。中國與西方國家在人權領域的觀念、理論主張、實踐方面均存在顯著差異,這種差異是雙方獨特的歷史文化積淀、社會政治環(huán)境、對人權法的不同訴求造成的。
第二,在人權法的實施模式方面,西方國家的具體舉措與中國的核心理念難以順暢對接。在人權對話的語境中盲目采用西方的概念、理論、規(guī)范標準,可能出現(xiàn)諸多同自身愿景相悖、與努力維護的發(fā)展利益不符的情況。在探索適合中國國情的發(fā)展道路過程中,面對西方人權理論和本土實踐的張力,中國知識分子開始了深刻的思考和實踐。在此背景下,陳獨秀、毛澤東、李大釗等革命先驅在中國共產主義運動實踐中主動融人權的核心理念。“毛澤東在長沙《大公報》發(fā)表《更宜注意的問題》一文 。文章提出要注意勞工的三件事,即生存權、勞動權和勞動全收權”,強調受憲法保護的重要性;“李大釗則將個人主義與社會主義相結合,在1921年發(fā)表的《自由與秩序》一文中,他明確指出:‘個人與社會并不沖突,而個人主義與社會主義亦決非矛盾’。由此認為個人與社會具有不可分離的聯(lián)系,倡導和要求經濟社會權利尤其是勞動者的權利,提出‘以后的經濟學,要以勞動為本位,以勞動者為本位了’,贊同‘個人主義向社會主義、人道主義過渡’”。這些論述深刻論述了人權觀念由個體本位向社會本位的深刻轉變,既豐富了中國人權理論的內涵,又彰顯了中國特色人權發(fā)展道路的獨特性和必然性。中國的先進知識分子自此意識到自身的立場和實踐需求與西方思想存在根本性差異,難以無縫對接?;讵毺刂R體系的西方人權法學理論在非西方語境下的適用性受限,難以全面應對非西方國家的人權挑戰(zhàn)。中國的“天賦人權”或者“先驗人權”觀念雖然邏輯自洽,但是在現(xiàn)實中存在“落地難”的情況,甚至可能遭到排斥。構建中國人權法學自主知識體系,在理論生成、創(chuàng)新、自我反思等方面的價值日益凸顯,成為完善內部體系的迫切需求。
第三,西方政治界和學術界對中國主張存在著差異態(tài)度,部分國外政客和學者不關注、不贊同、不認可中國的人權法立場。受意識形態(tài)偏見與價值觀外交的影響,中國在人權領域取得的顯著進展長期未得到西方主流國家的充分認可,倡導的人權法理念、主張及論斷難以全然融入西方既有的人權法理論架構,不僅較難獲得西方國家的全面理解、共鳴、精準闡釋,而且多次遭到“普世人權觀”的排斥和邊緣化對待。鑒于此,深入探討人權法的差異體系和理念尤為迫切。第一,西方世界對中國人權理念的內涵、目標、實施路徑缺乏深刻理解,導致誤解和猜忌叢生,中國學術界需要加強理論闡釋和學術對話,以澄清誤解、消除偏見。第二,中國人權理論和實踐對推動全球人權進步發(fā)揮著不可或缺的作用,西方國家如果忽視中國的立場和貢獻,尤其是當眾多南方國家與中國產生共鳴時,所謂的“普遍潮流”將失去廣泛性和代表性。
二、人權法學自主知識體系表征的主要層次
人權法的歷史實踐不同,理論也存在著歷史的、國別的、文化的差異。不同國別的人權法理論各有特點,在人權法普遍性中體現(xiàn)了特殊性。人權法理論的獨特性雖然為自主性提供了潛在契機,但是無法作為自主性的直接保證。人權法本身存有大量與意識形態(tài)高度融合的政治話語,具有明顯的開放性特征,人權學研究需要強調“返回祖國”,建構自主性的知識體系。
?。ㄒ唬木唧w知識的視角構建自主性
由實踐到理論,由理論到知識,是知識生成的主要途徑。具體而言,知識生成既可能直接源于實踐,這類知識未經系統(tǒng)整理,傾向于事實性和淺層次;又可能通過理論的深入反思,形成新的知識并且實現(xiàn)轉化,這類知識是在原有知識基礎上的“升華”,歸為理論性和深層次知識。就人權法知識領域而言,中國在理解和運用人權法知識方面均展現(xiàn)了基于國情的獨特經驗和見解,這一進程顯著區(qū)別于國際上“理念先行—制度構建”或者“制度移植”的模式,遵循了“實踐引領理論”的當代中國人權發(fā)展邏輯。新興人權概念積極地回應現(xiàn)實和未來的挑戰(zhàn),創(chuàng)造性地解析人權概念的實質內涵,將抽象人權理念融入現(xiàn)實自由,解決人權研究的前沿難題。例如,在數(shù)字時代背景下,以法治框架保障人的主體地位,在技術革新中維持社會秩序、安全穩(wěn)定、行為可預測性的動態(tài)平衡,成為需要法治實踐解答的時代課題。“基于數(shù)字經濟、數(shù)字社會、數(shù)字政府和數(shù)字生態(tài)建設的顯著成效,我國學者在2019年率先提出了‘數(shù)字人權’概念,并進行了系統(tǒng)闡釋和理論論證,初步形成了數(shù)字人權是‘第四代人權’的理論主張”, 既契合了人權理論發(fā)展的內在規(guī)律,又彰顯了中國法學在應對數(shù)字時代挑戰(zhàn)時展現(xiàn)的主體自覺和理論創(chuàng)新。
?。ǘ闹R模塊的視角彰顯自主性
中國知識的板塊性創(chuàng)新主要呈現(xiàn)在國際人權條約法方面。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已累計締結2.7萬多項雙邊條約,參加600多項多邊條約及修正案”,廣泛覆蓋了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生態(tài)等多個國際交往領域。“中國先后批準或加入了26項國際人權文書,其中包括6項聯(lián)合國核心人權條約”,“作為南南合作的堅定支持者、積極參與者和重要貢獻者,中國將繼續(xù)承擔與自身發(fā)展階段和實際能力相適應的國際責任,促進南南合作深化發(fā)展,實現(xiàn)聯(lián)合自強。”政府相關部門與學術界攜手深入挖掘和闡釋人權法的理論和實踐,有望構建全面且具有中國特色的人權法學自主知識體系。在這一過程中,深刻理解并且應用人權法基本原則尤為關鍵,要求拓寬視野,超越對規(guī)則、語言、技術分析的局限,從宏觀層面審視問題。深入剖析和闡釋原則,既能夠推動深入研究中國人權法,又有助于全球人權法學知識體系趨于豐富和多元化。
?。ㄈ闹R結構的視角體現(xiàn)自主性
放眼全球,人權法學面臨著體系化不足的困境,基礎理論尚顯零散,往往需要依托憲法框架下的基本權利體系,借助部門法加以拓展深化。由此可見,未成型的中國人權法學知識體系并非發(fā)展滯后,而是正在應對挑戰(zhàn)、迎接機遇,激發(fā)對構建自主知識體系的深刻思考和探索。中國在此領域的體系化嘗試,有望為全球人權法學知識體系的形成提供先行示范。更為重要的是,西方國家倡導的“人權普遍性”或僅為基于特定文化背景的構想;中國可以通過獨特的“人權特殊性”實踐,探索通往“幸福生活”的路徑,以特殊性豐富和可能重塑普遍性的內涵。自1949年以來,中國在人權領域的持續(xù)探索,既是對歷史經驗的深刻總結,又是對未來人權理論創(chuàng)新的積極引領,展現(xiàn)了公民政治權利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協(xié)調發(fā)展的生動實踐,不斷實現(xiàn)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
三、人權法學自主知識體系的學科體系—學術體系—話語體系互構
當代中國人權法學雖然受外部激發(fā),但是核心在于“中國特性”的內生邏輯和制度路徑。學術界應當跳出西方中心主義,構建真正符合中國現(xiàn)行人權法規(guī)范和具有中國性的自主知識體系 , 緊密跟隨時代實踐,萃取中國經驗,剖析發(fā)展奇跡的道理、學術邏輯、哲學思辨,形成源自中國實踐、具有原創(chuàng)性的理論成果。
?。ㄒ唬┤藱喾▽W科體系的拓展提升
學科體系為構建學術體系提供了基本學科對象、研究任務、必要的組織機制,學科體系決定了學術體系的形成和發(fā)展。2023年,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辦公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聚焦人權法學科體系,聯(lián)合發(fā)布《關于加強新時代法學教育和法學理論研究的意見》,提出“完善法學學科專業(yè)體系,構建自主設置與引導設置相結合的學科專業(yè)建設新機制”,為人權法學科體系的優(yōu)化和自主知識體系的構建提供了宏觀指導。具體而言,理論創(chuàng)新和實踐貢獻有助于重構人權法學學科體系,使學科內部相對獨立的范疇為該層面的學科注入不同視角的原創(chuàng)性知識,推動各層面的人權法整合為全面、系統(tǒng)、科學的創(chuàng)新型學科體系,以此鞏固并且提升人權法學科的地位和影響力。
?。ǘ┤藱喾▽W術體系的深化補強
學科體系為學術體系奠定了基本研究對象和理論任務,學術體系的理論原創(chuàng)力是評價和衡量學科體系是否具有民族性、時代性、專業(yè)性、系統(tǒng)性的核心標準。中國當前需要在人權法學術體系方面深化構建人權法理論,進行深入且全面的探討,同時警惕兩種極端傾向:一是盲目追隨西方理論體系,忽略自我思考和獨立見解的重要性;二是置學術共識于不顧,肆意進行所謂的“創(chuàng)新”,缺乏扎實的基礎和廣泛的認同。文化的多樣性需要百花齊放,而不是彼此一致。以人民性為例,從倫理學視角而言,人民性彰顯了當代中國人權與西方特權導向人權觀的本質差異;從政治學視角而言,人民性凸顯了當代中國人權成長依托的政治生態(tài)和制度基礎;從法學視角而言,人民性體現(xiàn)了中國在人權保障方面通過“客觀利益積極促進”和“主觀權利司法救濟”的雙重路徑,超越了西方單一司法救濟模式的局限,展現(xiàn)了獨特的制度優(yōu)勢和進路。
?。ㄈ┤藱喾ㄔ捳Z體系的需求供給
學科體系為話語體系奠定了方法論基礎,學術體系為話語體系提供了理論和知識資源。人權話語作為“人類存在”尊嚴價值的集中體現(xiàn),通過人權概念整合并且借助語言、符號、闡釋工具,展現(xiàn)了對人權理解的深度抽象和對個體與社群關系的深入剖析。在社群框架內,人的尊嚴被具象化為權利形態(tài),個體由此被重新定義為“權利主體”。每個個體既是人權的享有者,又共同塑造著他者權利框架。西方傳統(tǒng)對抗性話語體系雖然標榜個人權利的“神圣不可侵犯”,但是在無形中將“社群”概念工具化,限制了“權利主體”的全面發(fā)展。中國秉持合作性話語模式,將人的全面自由發(fā)展作為話語核心,確保個體合法權利的實現(xiàn)。在西方語境下對中國人權實踐的批評往往基于對個人和集體關系的片面理解,忽視了“人的存在”的多元維度。中國倡導的發(fā)展路徑是對這一局限的超越,為法律領域提供了獨特的解答方案。
四、人權法學自主知識體系形成的戰(zhàn)略性規(guī)劃
中國共產黨在領導中國人民探索人類法治文明新形態(tài)的偉大實踐中積累了大量難以用西方法學理論解釋的實踐經驗、實踐智慧、實踐理性,構成了人權法學知識體系最深厚的本土資源。當前,這些知識廣泛蘊含于行業(yè)性話語、操作性技巧、默會性經驗中,需要學術界深入剖析,提煉學術精髓、基本原理、哲學底蘊,進而實現(xiàn)向系統(tǒng)化、學科化人權法學知識體系的轉化和升華。鑒于中國人權法學自主知識體系建設尚處于萌芽階段,全面把握發(fā)展脈絡和研究范式存在挑戰(zhàn),當前的工作重心應當聚焦分析人權法學領域面臨的具體問題、實際需求、發(fā)展趨勢,據(jù)此明確并且推進相應的工作重點和策略。
?。ㄒ唬┐_立人權法學自主知識的信心和自覺
在構建自主知識體系的進程中,學術界和實踐界需要形成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基于此梳理理論自覺,以避免盲目求諸西方;應當對自身能力充滿信心,確立有效的指導原則,探索適宜的解決路徑。在構建人權法學自主知識體系方面,技術層面并非不可逾越,真正的障礙在于認知的深化和態(tài)度的轉變。構建人權法學自主知識體系當前面臨的主要挑戰(zhàn)在于缺乏理論自信,自主話語不足導致基礎理論過度依賴西方語境;制度自信不足,理論闡釋陷于特殊性的辯解;道路自信缺失,理論立場和政治立場界限模糊。很長時間以來,國內眾多人權法學研究往往不自覺地借鑒西方的人權觀念、標準、研究范式。西方人權體系存在深層次不平等,基于個體“私利”的框架而限制權利的普及性;當代中國文化倡導的群體和個體和諧共生的架構,是對西方人權觀念極端個人主義根基的超越?;诖?,構建具備主體性和原創(chuàng)性的中國人權法學自主知識體系,既要深入探究中西方法學回應當代法律議題的差異性視角,又要運用中國法治現(xiàn)代化的豐富實踐和深厚理論,對西方人權法學的個別論斷和理論范疇進行批判性檢驗。
在確立理論自覺的基礎上,學術界應當秉持兩大核心原則推進構建人權法學自主知識體系。首先,摒棄盲目崇拜的思想和盲目跟從的行為。一方面,摒棄盲目崇拜的思想,知曉西方人權理論植根于獨特的歷史文化土壤,未必能夠全面適配中國復雜的人權實踐情境,中國學術界不應過分推崇或者簡單套用西方人權理論;另一方面,拒絕盲目跟從的行為,要求中國人權理論樹立自主意識,自信地認識到本國人權觀念、實踐與西方國家的差異性,以此為契機,獨立探索、創(chuàng)造符合中國國情的人權知識、觀點、理論體系。其次,中國學術界應當規(guī)避“學術躍進”的誤區(qū)。提出和論證學術問題,應當以嚴謹?shù)膯栴}意識為導向,構建分析框架、廣泛查閱文獻、細致梳理學術脈絡,精準定位尚待解決的真問題。學術創(chuàng)新,是在前人成果基礎上的深化和拓展,而非憑空捏造或者自我標榜的“創(chuàng)新”。構建人權法學自主知識體系,并非意味著推翻既有成果,而是在現(xiàn)有基礎上的進一步完善和深化;要求在既有知識體系上穩(wěn)步前行,而非另起爐灶、重新規(guī)劃。只有在實踐中堅持“以我為主、兼收并蓄”的原則,既不忘本土傳統(tǒng),又積極吸收國際上的有益經驗,同時著眼于未來發(fā)展趨勢,人權法學理論才能逐步成長為成熟、自主、包容的知識體系。
(二)把握知識共性和個性的平衡
國家倡導的人權觀念和發(fā)展路徑,應當與深厚的歷史文化積淀、現(xiàn)行的社會政治經濟結構、國家的長遠發(fā)展戰(zhàn)略、全球發(fā)展的宏觀趨勢緊密關聯(lián)。中國的人權法學研究深植本土,尤其依托豐富的中國人權實踐案例,研究成果蘊含鮮明的中國特色,不僅與中國傳統(tǒng)人權智慧和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時代化進程緊密相連,而且深刻反映當代中國的政治生態(tài)、國際地位、外部環(huán)境的變遷。中國人權作為中國人權法學研究的核心對象,相關學者群體作為研究主體,相關探索活動始終緊密圍繞中國的人權實踐展開,避免了脫離實際的空洞研究。中國的人權法學研究是全球人權學術共同體中不可或缺的一環(huán),既吸收西方人權研究的優(yōu)秀成果,包括研究方法和核心概念等積極元素,又通過廣泛的國際學術交流不斷深化相互理解,共同推動全球人權知識體系的豐富和發(fā)展。
從實踐演進的視角審視,共性源于各地實踐探索的積累,經由跨地域的比較、提煉、沉淀,逐漸顯現(xiàn)共通性的認知模式、判斷標準、行為范式。在理論構建的邏輯中,共性往往率先被作為人類社會共通本質或者普遍認同的基石,既涵蓋人性的共通維度,又觸及社會結構的普遍特征。遵循學術進步和知識累積的固有軌跡,任何學科領域的自主知識體系構建均奠基于共性知識的確立。知識傳承和創(chuàng)新的核心原則要求領域內的基礎概念和學術共識在未經顛覆性挑戰(zhàn)和驗證之前,應當作為人類知識寶庫的共有資源被普遍接納和應用,遵循學界共識的框架進行探索。在缺乏廣泛認可和充分論證的前提下,草率推翻既有學術概念,引入未經深究的新術語,違背了學術嚴謹性的基本原則。學術創(chuàng)新應當嚴格掌握理論要求和學術標準,拒絕浮夸和盲目求新,致力于實質性貢獻。學術界面對既有學術概念的不同見解,應當秉持深度探索的精神,借助廣泛交流和辯論的平臺,促使多元觀點激烈交鋒,形成新概念同經典概念并駕齊驅的多元化學術生態(tài),以此促使學術領域的不斷演進和繁榮。
?。ㄈ┩卣谷藱喾▽W知識體系的視野
自主知識體系要求學者在“體系”層面下功夫,更加有效地協(xié)調相關知識。中國當前法治現(xiàn)代化的推進和人權保障理念的深入顯著提高了人權法學的重要性和戰(zhàn)略價值,為知識體系的發(fā)展帶來前所未有的契機。人權法學的廣泛領域對自主知識體系的渴求愈發(fā)強烈,中國正在向人權法學強國的目標邁進。在此背景下,當務之急是明確中國人權法學的使命、審視現(xiàn)有知識體系的不足和有待完善之處,需要基于事實基礎和體系框架的雙重維度進行徹底的澄清和重構。中國人權事業(yè)的輝煌成就為人權法學賦予了新使命:提煉和闡釋中國人權實踐的成功經驗,以學理力量推動人權事業(yè)的持續(xù)進步。這些努力均植根于對事實的精確洞察,強調對中國人權法學理論和實踐現(xiàn)狀的全面審視,深入探討如何高效把握國家發(fā)展進程中的機遇和應對挑戰(zhàn)。
構建人文社會科學領域的自主知識體系,關鍵在于持續(xù)累積和優(yōu)化各領域的理論探討,形成獨具一格的學科體系、學術體系、話語體系。中國人權法學的核心價值超越法學疆界,相關規(guī)范根基深植于法學領域,價值延伸需要跨學科的交叉和貫通研究。法學內部諸如民法、刑法、憲法、行政法、國際法等理論為系統(tǒng)化構建人權法學提供了“既見樹木又見森林”的深刻洞察;國際人權法學、比較人權法學等衍生學科進一步推動了人權法學體系的全面構建。深入學術研究的內核,人權法學的自主知識體系構建必須向哲學和法學的思想深度溯源。人權政治學通過分析政治權力對人權的塑造作用,揭示人權在政治領域的功能和定位;人權社會學借助社會學工具,剖析現(xiàn)實人權問題的多維度面向;人權史學通過回溯歷史,揭示人權觀念和實踐的演變軌跡,從偶然中提煉歷史發(fā)展的必然規(guī)律,這些都是人權法學單一視角難以觸及的深度。人權法學在學術研究和學科體系方面如果準備不足,那么在國際交流中構建話語體系將無從談起。
?。ㄋ模┮匀瞬排囵B(yǎng)傳承和拓展自主知識體系
人才在自主知識體系的演進過程中扮演多重關鍵角色,既是傳承者和傳播者,又是積極參與者和總結提煉者。鑒于中國近年來在全球人權治理領域影響力的顯著提升,對兼具專業(yè)素養(yǎng)和創(chuàng)新思維的復合型人才需求愈發(fā)迫切。“新文科建設是近年來文科人才培養(yǎng)體系的新趨勢,而跨學科培養(yǎng)正是新文科建設的重點內容。”相關部門在制定人才培養(yǎng)策略時,需要全面革新培養(yǎng)理念、制度框架、實施流程,著重優(yōu)化培養(yǎng)內容,確保人才培養(yǎng)的全面性和針對性,培養(yǎng)出能夠深刻理解國家治理在人權保護領域的角色定位的高素質法治人才。教育體系需要致力于構建深入系統(tǒng)、層次分明的知識結構,將各領域的專業(yè)知識有效整合后傳授給學習者;尤為重要的是,培養(yǎng)過程應當強化規(guī)則應用能力和實踐說理技巧,重點培養(yǎng)學習者熟練運用法律規(guī)則進行有力論證的能力,明確捍衛(wèi)人權普遍原則與國家特定利益相協(xié)調的堅定立場。
構建上述目標的核心在于精心策劃并且有效執(zhí)行高質量的學術教育和人才培養(yǎng)方案,涉及三個關鍵維度。首先,通過元學科、一般學科、具體學科的精細劃分,厘清并且構建中國特色人權發(fā)展道路的學科體系;其次,高度凝練中國特色人權實踐,提煉核心學術命題,以此為基礎構建完備的學術體系;最后,借助話語體系的精煉和創(chuàng)新,將分散的中國特色人權論述轉化為原創(chuàng)性理論概念,形成獨具一格的人權法學話語體系。這一過程不僅深化了思想內涵,形成了概念、論斷、論證的嚴密邏輯體系,而且為構建話語體系奠定了堅實的基礎,能夠有效促進培育兼具國家民族情懷和專業(yè)素養(yǎng)的人才 。人權法學這三大體系蘊含的中國特色概念、論斷、表述、策略、認知、工作模式等,均形成了寶貴的知識資源。鑒于此,國家對增強人權話語說服力的迫切訴求,已經轉化為對培養(yǎng)人才和構建學術研究體系更高標準的期待。在現(xiàn)實運作機制的推動下,三者緊密交織、相互促進,共同鑄就人權法學自主知識體系的堅實基石,提供強大的動能。
五、結束語
中國人權法學的自主知識體系處于日益成熟和完善的進程,其間面臨兩大核心挑戰(zhàn):一是國外一部分政客和學者漠視、否定中國在人權問題上的立場和主張;二是中國在人權法學實踐領域提出的具有全球影響的概念、被系統(tǒng)論證的判斷的數(shù)量仍然不多,接納程度有待提升。這兩大挑戰(zhàn)要求學術界在構建和完善中國人權法學自主知識體系的過程中,既要增強對外交流和對話,又要持續(xù)深化本土實踐的理論總結和創(chuàng)新,以獨特的中國視角豐富全球人權法學的知識寶庫。面向未來,中國人權法學人應當提升格局、拓寬視野、創(chuàng)新研究方法,自覺打破學科壁壘和門派界限,積極推動學科交融;在理論探索進程中,應當強化“集成整合”與“系統(tǒng)構建”的能力,注重“ 自主原創(chuàng)”和“跨學科綜合創(chuàng)新”,力求產出更多具有開創(chuàng)性特征的研究成果,推動學術領域的持續(xù)發(fā)展;進一步優(yōu)化學術治理架構,強化學術治理能力,著重增強科研組織的協(xié)同效率和創(chuàng)新活力,提煉具有深厚學理基礎的新理論框架,概括反映時代脈搏的新經驗,為人權法學的思想、觀點、命題注入嶄新的思想精髓、時代特征、文明價值。
【作者簡介】哈冠群,西北政法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博士,碩士研究生導師,研究方向為人權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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